年初以来,克山县纪委监委在发挥查办案件职能的同时,扎实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及时督促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提升教育惩戒力度,实现教育效果和纪法效果的统一。
一是制发文件,明确要求。对发案单位及时下发《关于在发案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及工作提示,明确开展警示教育的内容、方式、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从而保证发案单位专项警示教育工作高质量运行。
二是深入督导,抓实整改。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及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发案单位进行督导,督促发案单位通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查找和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扫除思想灰尘,坚持以案促改,补齐短板漏洞,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三是整章建制,提升质效。针对干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发案单位及时进行完善,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固化警示教育效果。切实发挥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效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绝不做“案中事”,永不成“案中人”,提升警示教育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