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认真做好我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1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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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与招聘岗位计划我省今年继续统筹实施中央“特岗计划”和省级“特岗计划”,“特岗教师”招聘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全省计划招聘人点击获取职位表,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招聘人,省级“特岗计划”招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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